【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广汇汽车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20 18:25 点击次数:181
本站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广汇汽车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天骏广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24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2362,用户ID ****6428)反映其于2023年08月30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退赔费用。处理结果:2024年11月27日,未达成调解协议处理部门:天津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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